在中国佛教史上,曾经发生了四次较大的灭佛事件。这就是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唐武宗灭佛,后周世宗灭佛。这四次灭佛事件,有三次是发生在国家分裂时期的局部地区,只有唐武宗灭佛是发生在统一时期的全国范围之内。所以,唐武宗灭佛的影响远远超过其他三次,研究唐武宗灭佛的有关问题也就显得更为重要。本文正是基于这种想法而写的。 唐武宗灭佛的原因,有关论著涉及者不少,专论者不多。于辅仁先生的《唐武宗灭佛原因新探》《烟台师院学报》,1993年第3期。一文,是近年来专文论述这一问题的大作,内容充实,很有深度,但其结论还难令人信服。故而在于先生的启发下,再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灭佛不是为了查杀宣宗 于辅仁先生认为:唐武宗灭佛的根本背景是唐武宗与唐宣宗之间的权力斗争。唐武宗与佛教的矛盾,实质上主要是与宣宗的矛盾。武宗毁灭佛教的原因,根本在于宣宗从宫中逃出之后,隐身于佛门。灭佛,就是为了查杀宣宗,毁灭他的栖身之所。 关于宣宗与武宗的矛盾,宣宗被迫隐身于佛门的事,主要见之于韦昭度的《续皇王宝运录》和尉迟■的《中朝故事》。这些资料,虽然司马光在《通鉴考异》中已明确表示鄙妄无稽而不取,但也不能否认今人不可据此再做结论。笔者认为,即使承认这个前提,于先生的结论也是值得商榷的。 第一,于先生说:武宗御宇初尚钦释氏,而在会昌元年六月突然改变了态度,于自己生日棒决入内斋与道士谈经的僧人,这很可能是由于武宗这时得到了宣宗逃入佛门的消息,从而才把佛教视为异己力量。武宗是否得到了宣宗逃入佛门的消息,不得而知;但认为武宗初信佛,后信道,倒是言之有据。赞宁说:武宗御宇,初尚钦释氏,后纳蛊或者议,望祀蓬莱山,筑高台以祈羽化。虽谏官抗疏,宰臣屡言,终不回上意。《宋高僧传》中华书局版,第130页。不过,这种武宗初信佛教,后受人蛊惑而改信道教的观点,明显有为武宗辩护的意思。赞宁是北宋初年人,他的《宋高僧传》是在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奉敕编撰的。既是奉敕而作,无疑必须迎合皇帝的需要。五代十国时,赞宁是吴越僧人,宋统一全国后,他受赐紫衣,可见他颇受北宋皇帝的赏识。所以书中往往流露出媚世之意,不叙高僧不事王侯的高尚事迹,不主张高蹈,这倒是实在有悖于慧皎当初名其书曰《高僧传》的初衷。《佛教与中国文化》第167—168页。如是,他把武宗崇道灭佛之举归罪于蛊惑者,以减轻佛门对武宗的仇恨是可以理解的。 事实上,武宗在会昌元年六月以前,甚至在未做皇帝的时候就是信奉道教的。《旧唐书武宗纪》载:帝在藩时,颇好道术修摄之事,是秋(开成五年秋),召道士赵归真等八十一人入禁中,于三殿修金录道场,帝幸三殿,于九天坛亲受法录。既然是未做皇帝时即已崇道,又在开成五年(840年)秋刚做皇帝时即召赵归真等81人入禁中,当然就不是会昌元年(841年)六月突然改变态度才由信佛改为信道了。 另外,于先生对所用资料的理解也欠确切。会昌元年六月十一日,在武宗生日这天,确有道士与僧人相对议论,二个道士赐紫。但棒决僧人却是六月十五日的事。因为六月十一日南天竺僧三藏宝月入内对君王,从自怀中拔出表进,请归本国。此事因越过主管部门右街功德使而直接上奏皇帝,故犯越官罪而于六月十五日宝月弟子三人各决七棒,通事僧决十棒。看来,僧人与道士相对议论,两个道士赐紫,和尚总不得著《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第391—392页。,可以视为排佛的信号,但棒决僧人是因为外国和尚违犯唐律而受惩处,二者不可同日而语。因此,于先生认为武宗于自己生日棒决入内斋与道人谈经的僧人是不符合事实的。 第二,于先生认为会昌二年、三年,武宗屡次下令对寺院僧尼加以勘问盘查,特别是严查沙弥、俗客、保外僧,后来又对寺院实行戒严式的管制,这可以看作是对在逃的宣宗之搜捕、追拿。于先生所谈的灭佛事实,在《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都有记载。但把这些事实视为对在逃的宣宗之搜捕、追拿,显然不妥。 宣宗生于元和五年(810年),到会昌二年(842年)他32岁。武宗应该知道宣宗的年龄。如果这时搜捕宣宗,首先应该从三十多岁的僧人中去找。其次,于先生很重视的《中朝故事》中又明确说,宣宗寻请为僧,游行江表间。从长安到江表,又有一个地域的范围。按照常规,依年龄、活动的地域查找逃者,是最有力的证据,其他像入佛门的时间、在佛门中的地位等,都是弹性很大,容易弄虚作假的。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载:会昌二年(842年)十月九日敕下:天下所有僧尼解烧练、咒术、禁气、背军、身上杖痕、鸟文、杂工巧、曾犯淫养妻、不修戒行者,并敕还俗。烧练,指合练金丹;咒术,即念咒语行术法;禁气,是修身练仙的法术;背军,指离开军队为僧的;身上杖痕鸟文,指受官刑的人;杂工巧,指各种特殊的手工技艺。这些内容,既没有地域、年龄的限制,也不符合宣宗的身份。宣宗即使隐身佛门,也不会加入这些非佛门主流的行列;他只有按照正统的僧人打扮自己,才容易隐藏下来。再者,《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所载的武宗排佛敕文中都把僧尼相提并论,宣宗不可能隐身于尼中。这说明武宗的灭佛令根本没有针对宣宗的意思。 会昌五年(845年),武宗敕下:从四月一日起,年四十岁以下僧尼还俗,从十六日起,五十岁以下僧尼还俗,从五月十一日起,五十岁以上无祠部牒者还俗。后来,外国僧尼也必须还俗回国。为了查杀宣宗,使包括外国僧人在内的全部僧尼还俗,至少所有的尼和外国僧是被冤枉了。即使宣宗隐身于僧中,僧还俗为民后,宣宗还可以隐身于民间,不能达到查杀的目的。如果真的要查杀宣宗,完全可以运用其他手段,如使认识宣宗的宦官或官员直接查找,或迫使与宣宗关系密切的人员提供线索等,都是更为有效的措施,何必一定要大海捞针呢?因此,把这看作是对在逃的宣宗之搜捕、追拿,很难令人信服。 第三,于先生说:灭佛过程中,对僧尼进行了残酷的、非理性的迫害与杀戮,仅会昌三年九月,为了追拿一个可能隐身于僧人中的小小逃犯,京兆府竟一次打杀新裹头僧三百余人。当时,僧尼几乎被剥夺了一切生存的条件,寺舍被拆毁,钱财被没收,衣物被烧毁。而一旦稍有违越,就构成犯罪,擅自出寺要被处死;不伏还俗要被决杀;自藏僧衣也要打杀甚至无公验,新裹头僧都成了死罪。这种情况,恐怕只能用强烈的恐惧与仇恨来解释。而恐惧与仇恨的来源,恐怕正是武宗与宣宗之间势不两立的权力斗争。武宗对僧尼进行残酷的迫害与杀戮,确是事实。但于先生所举事例,恰巧不能说明武宗与宣宗的矛盾。 会昌三年(843年)四月,昭义节度使刘从谏死,刘从谏侄刘稹请求为兵马留后。武宗接受宰相李德裕建议,派成德节度使王元逵、魏博节度使何弘敬等率军征讨。九月,又对在京的昭义节度使进奏院采取了行动。 进奏院是节度使驻京的办事机构。昭义节度使进奏院在平康坊,万年县领。当时,昭义节度使的押牙■孙在京。武宗派兵逮捕■孙,■孙走逃,只将其妻子儿女杀死。因为有人报告:潞府留后押牙■孙剃头,今在城,僧中隐藏。于是,武宗敕令两街功德使(元和二年后管理僧尼道士的官员)清查城中僧,公案无名者尽勒还俗,递归本贯。还对近住寺僧不委来由者尽捉。京兆府捉新裹头僧,于府中打杀三百余人。《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4。非常清楚,这次行动的目的是捉拿昭义节使押牙■孙,因B06A孙可能刚剃发为僧,所以,打击范围只限于新裹头僧,更不包括尼在内。这种有目的有范围的迫害僧人,当然和查杀宣宗无关。于先生大作的主要内容,是论证武宗即位后宣宗隐身佛门,随时有取代武宗的可能,故而武宗竭力想除掉宣宗。提出这个论题的根据是一条谶语。《入唐求法巡礼行纪》卷4载:道士奏云:孔子云:李氏十八子,昌运方尽,便有黑衣天子理国。臣等穷惟黑衣者是僧人也,皇帝受其言,因此憎嫌僧尼。意云:李字十八子,为今上当第十八代,恐李家运尽,便有黑衣夺位欤。于先生引用大量的资料论证后得出结论说:唐武宗时期那句神秘的谶语极可能是有来历的,其中说的黑衣天子,须是暗指避入佛门的皇叔李忱(唐宣宗)。于先生正是根据这个线索,认为武宗灭佛的原因是武宗与宣宗的权力斗争。这就是武宗迫害僧尼的原因。 其实,这条谶语出之于道士之口,只能说明佛道之间的矛盾,不能说明武宗与宣宗的权力斗争。恐李家运尽,便有黑衣夺位,显然是说有以黑衣为标志的人要对李唐皇帝取而代之。如果宣宗代替武宗,只是李家内部由十八代到十九代的问题,根本没有必要恐李家运尽。这更进一步说明,武宗灭佛并非查杀宣宗。再者,以黑衣暗示佛教徒要改朝换代者并非始于唐武宗灭佛时。南北朝时,宇文泰就因为自古相传,黑者,得也,谓有黑相当得天下,犹如汉末讹言黄衣当王,以黄代黑承运之象,言黑亦然。所以周太祖(宇文泰)挟魏西奔,衣物旗帜并变为黑,用期讹谶之言。《广弘明集》卷8《叙周武帝集道俗议灭佛法事》。不难看出,这是宇文泰对北魏改朝换代的手段。北齐皇帝也因术士言亡高者黑衣,由是自神武(高欢)后,每出行,不欲见沙门,为黑衣故也。《北齐书》卷10《高欢传》。齐文宣帝高洋崇佛,曾命道士皆剃发为沙门,致使齐境皆无道士。《资治通鉴》卷166绍泰元年八月条。但他还相信这种谶语,牵强附会的认为黑莫过于漆,漆与七同音,故而将其七弟高涣杀死。因此,如果说这是反佛者从政治上攻击、陷害佛教,倒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任何一个皇帝都害怕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力被人夺去,所以,这种谶语很容易发挥作用。唐武宗灭佛时,道士有意煽动武宗进一步灭佛,散布这种谶语,也不过是前人的故伎重演,为什么就是针对唐宣宗呢! 第四,于先生说:武宗灭佛不久,宣宗即位,马上大兴佛教,恐怕根本原因也在于:佛门曾是宣宗的避难之所,而又为宣宗隐藏付出了代价。所以,宣宗兴佛教实在有还原报恩之深刻动机在。故而才不顾大臣之恳切论谏,兴佛于既毁之后。 首先,应当明确,前一个皇帝灭佛,后一个皇帝兴佛,这不是唐代佛教兴衰的特点。北魏太武帝灭佛,文成帝即位就立即初复佛法《魏书》卷5《高宗纪》。。北周武帝灭佛禁道,周宣帝即位,很快就初复佛像及天尊像《周书》卷7《宣帝纪》。。由此可见,武宗灭佛不久,宣宗即位马上就大兴佛教,并不能说明武宗与宣宗的根本对立。多次灭佛都能很快得到恢复,主要是佛教在中国的发展日益中国化了,在中国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也往往有助于最高统治者巩固自己的地位,所以,用暴力手段灭佛是不能持久的。代宗末年,剑南东川观察使李叔明上言:佛道二教,无益于时,请粗加澄汰。德宗曰:叔明此奏,可谓天下通制,不唯剑南一道。后经众臣议论,都官员外郎彭偃有理有据地补充了李叔明的意见。虽然上颇善其言,但因为大臣以二教行之已久,列圣奉之,不宜顿扰,宜去其太甚。其议不行。《旧唐书》卷127《彭偃传》。由此可见,即使认识到佛教对国家的危害,灭佛的措施也难以实行。 杜牧(803—853年)是一个激烈的反佛者,但他又认为佛教本牢根大,不能果去之。宣宗即位,因为佛尚不杀而仁,且来中国久,亦可助以为治《樊川文集》,第155页。。故而对佛教有所恢复。恢复佛教也是逐步的,有限度的,谈不上是大兴。 大中元年(847年)闰三月宣宗敕:会昌季年,■省佛宇。虽云异方之教,无损致理之源,中国之人,久行其道,厘改过当,事体未弘。其灵山胜境,天下州储,应会昌五年四月所废寺宇,有宿旧名僧,复能修创,一任主持,所司不得禁。《旧唐书》卷18下《宣宗纪》。敕文中要恢复的寺宇,只限于会昌五年四月所废者,恢复的程度是有宿旧名僧,复能修创者。这当然不能视为大兴佛教,至于说宣宗不顾大臣之恳切论谏而兴佛教,也不符合事实。 大中五年(851年)六月,进士孙樵上言:愿早降明诏,僧未复者勿复,寺未修者勿修。七月,中书门下奏:度僧必须慎重。乡村佛舍,请罗兵日(停止对吐蕃用兵后)修。十月,中书门下又奏:今边事已息,而州府诸寺尚未毕功,望切令成之。其大县远于州府者,听置一寺,其乡村毋得更置佛舍。这些对恢复佛教要考虑轻重缓急,还要量力而行的建议,宣宗都表示从之。《资治通鉴》卷249,大中五年六月十七日。大中十年(856年)十月,宣宗又下敕,指定于灵感、会善二寺设戒坛,僧尼只有在此二坛受戒才能得到公牒。可见对僧尼在数量上的恢复也有严格的限制。这些都说明宣宗不是不顾大臣的恳切论谏,一意孤行地兴佛,而是逐步地、有限度地恢复佛教。 其次,反佛者根本没有从理论上驳倒佛教盛行的理由,而且,还常常在论战中失败。例如,反佛者常说:三王无佛而年永,二石有僧而政虐;损化由于奉佛,益国在于废僧。而崇佛者则反驳道:亡秦者胡亥,时无佛而土崩,兴佛者汉明,世有僧而国治;周除佛寺而天元之祚未永,隋弘释教而开皇之令无虐。盛衰由布政,治乱在庶官,归咎佛僧,实非通论。《广弘明集》卷15《内德篇》。崇佛者把政治的盛衰归结为执政者本身,当然比反佛者归结为是否崇佛更能服人。另如,反佛者都认为:佛法本出于西胡,不应奉之于中国。崇佛者则以事实驳斥道:夫由余出自西戎,辅秦穆以开霸业;日■生于北狄,侍汉武而除危害。师以道大为尊,无论于彼此;法以善高为胜,不计遐迩。《广弘明集》卷15《辩惑一》。显而易见,崇佛者的说理更为深刻。因为反佛者的软弱无力,所以,从南北朝到唐代,虽有三次灭佛,但佛教还是显示了不可阻挡的愈益盛行之势。 再者,灭佛也带来一些不利于社会安定的因素。《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4载:唐国僧尼本来贫,天下僧尼尽令还俗,乍作俗形,无衣可著,无物可吃,艰穷至甚。冻饿不彻,便入乡村,劫夺人物,触处甚多。州县捉获者,皆是还俗僧。李德裕也说:自有还僧以来,江西劫杀,比常年尤甚。自上元至宣池地界,商旅绝行。《李文饶文集》卷12《请淮南等五道置游奕船状》。有些还俗僧生活困难,扰乱社会秩序,被视为器识深远,久历艰难,备知人间疾苦《旧唐书》卷18下《武宗纪论》。的宣宗,恢复佛教,给这些人提供生活出路,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基于以上原因,宣宗恢复佛教,就不是针对武宗本人的问题,而是崇佛者对反佛者斗争的又一次胜利。二灭佛的根本原因是经济问题 有唐一代,很多反佛者都把经济问题当作反佛的根本原因。武德年间,傅奕就指责僧人是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赋《旧唐书》卷79《傅奕传》。。武则天为了利用佛教巩固自己的地位,大肆兴佛,狄仁杰上疏道:今之伽蓝,制过宫阙,穷奢极壮,画绩尽工,宝珠殚于缀饰,瑰材竭于轮奂。寺院膏腴美业,倍取其多,水碾庄园,数亦不少。逃丁避罪,并集法门,无名之僧,凡有几万,都下检括,已得数千。且一夫不耕,犹受其弊,浮食者众,又劫人财《旧唐书》卷89《狄仁杰传》。 唐中宗时,韦嗣立针对中宗崇饰寺观而上疏道:臣窃见比者营造寺观,其数极多,皆务取宏博,竟崇瑰丽。大则费耗百十万,小则尚用三五万余,略计都用资财,动至千万以上。转运木石,人牛不停,废人功,害农务,事既非急,时多怨咨。《旧唐书》卷88《韦嗣立传》。同时,辛替否也向中宗上疏道:今天下之寺尽无其数,一寺当陛下一宫,壮丽之甚矣!用度过之矣!是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陛下何有之矣!百姓何食之矣!《旧唐书》卷101《辛替否传》。如果说武德年间傅奕只是看出了僧尼逃避租赋,对国家不利的端倪,那么,中宗时的韦嗣立、辛替否就尖锐地提出大兴佛教必然加大政府财政上的支出,使国家府库空竭,遇到外患,僧尼不能出征打仗;逢灾害年月,寺塔不能解决众人的饥饿。显然这是国家与佛教在经济上的矛盾有所发展的反映。 安史之乱以后,这种矛盾进一步发展了。德宗时,彭偃参加了有关佛道问题的议论。在他看来:今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织而衣,广作危言险语,以惑愚者。一僧衣食,岁计约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他把这看作是一种人害,去人害的办法就是要僧道和百姓一样缴纳租税。他的具体措施是僧道未满五十者,每年输绢四疋;尼及女道士未满五十者,每年输绢二疋;其杂色役与百姓同。如果这样使僧道就役输课,他们对国家的贡献,不下今之租赋三分之一,然则陛下之国富矣,苍生之害除矣。《旧唐书》卷127《彭偃传》。文宗也认为:一夫不耕,人受其饥;一女不织,人受其寒。安有废中夏之人,习外藩无生之法!《唐大诏令集》卷113《条流僧尼敕》。故而下敕整顿僧尼。文宗还说过:古者三人食一农人,今加兵、佛,一农人乃为五人所食,其间吾民尤困于佛。武宗即位,更愤怒道:穷吾天下,佛也。《樊川文集》第155页。 武宗还充分论述了崇佛穷国的原因: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于金宝之饰,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饥者;一妇不蚕,有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居。晋、宋、齐、梁,物力凋■,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旧唐书》卷18《武宗纪》。 据以上所述,从反佛者对佛教的态度,可以看出佛教在安史之乱以后有很大的发展。故而佛教和政府之间在经济上的矛盾也日益深化。唐朝前期,反佛者只是看到僧尼逃避租赋,兴佛加重政府的财政支出。而安史之乱以后则是大力呼吁要对佛教的发展采取限制的措施,彭偃要求僧道和百姓一样缴纳租赋,文宗要整顿僧尼,武宗总结历史经验,吸取晋、宋、齐、梁物力凋■,风俗浇诈的教训,从而大肆灭佛,正是这种矛盾日益激化的结果。 武宗时的宰相李德裕是灭佛的主要参预者。早在敬宗时,他在浙西观察使任内,就对佛教的发展加以限制。例如,元和以来,累敕天下州府,不得私度僧尼。但徐州节度使王智兴为了聚敛财富,他以敬宗生日为由,于泗州(今江苏盱眙)置僧坛,以取厚利。江、淮以南的人,很多都北渡淮河,落发为僧。对此,李德裕奏论曰:王智兴于所属泗州置僧尼戒坛,自去冬于江、淮已南,所在悬榜招置。江、淮自元和二年后,不敢私度。自闻泗州有坛,户有三丁必令一丁落发,意在规避王徭,影庇资产。自正月以来,落发者无算。臣今于蒜山渡点其过者,一日一百余人,勘问唯有十四人是旧日沙弥,余是苏、常百姓,亦无本州文凭,寻已勒还本贯。访闻泗州置坛次第,凡僧徒到者,人纳二缗,给牒即回,别无法事。若不特行禁止,比到诞节,计江、淮已南,失却六十万丁壮。由此可见,当时已有人把增加僧徒做为损国肥私的手段。如果60万丁壮转入佛门,就是政府损失60万人的租赋。正因为如此,敬宗虽然是个荒僻日甚,游幸无恒,疏远贤能,昵近群小的皇帝,但也不得不即月诏徐州罢之。《旧唐书》卷174《李德裕传》。勿庸置疑,佛教在经济上给政府造成的损失,昏庸无能的皇帝也是非常敏感的。 李德裕对武宗灭佛大加称赞。他说:臣某等伏奉今日制:拆寺阑若共四万六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并奴婢为两税户共约四十一万余人,得良田约数千顷。其僧尼令隶主客户,大秦穆护■二十余人并令还俗者。他认为这是武宗独发英断,破逃亡之薮,皆列齐人;收膏壤之田,尽归王税。正群生之大惑,返六合之浇风。出前圣之谟,为后王之法。巍巍功德,焕炳图书。看来,李德裕对武宗灭佛是兴高采烈。因为他认为这是解决了耗蠹生灵,侵减租税,国家大蠹,千有余年,唐高祖欲解决而未能解决的大问题。《李文饶文集》卷20《贺废毁诸寺德音表》。李德裕不管是做地方官,还是宰相,对佛教的态度是前后一致的。佛教势力的发展,必然影响政府的财政来源。基于这个观点,他积极主张灭佛。这充分说明。武宗灭佛是佛教势力日益膨胀的必然结果。如果说武宗以前的皇帝为什么没有灭佛,主要是矛盾的发展还不到最尖锐的程度。三灭佛的重要原因是政治问题 自佛教传入中国以后,就和在思想领域里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相互影响。佛教能够在逐步中国化的过程中得到发展,主要是和儒家思想日益调和、会通、融合的结果。但是,由于两者产生的地理、历史条件和文化传统不同,二者的内容又有相互对立的一面,同时,由于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故而佛教在中国的发展中又常常遭到儒家的批判和排斥。 从根本上说,儒家重视人生的现实,重视社会组织和人际关系。故而要求从个人本身开始,做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是使每一个人都在家庭、国家处于适当的地位,以达到家庭和谐、国家富强、天下太平的目的,这是积极的入世思想。而佛教则认为人生是痛苦,社会是苦海,要求人们出家,脱离现实,以达成佛的目的。这是消极的出世思想。基于这个前提,二者对于生与死的问题也有截然不同的态度。儒家认为,生与死都是自然现象,男女婚配,生儿育女,使社会得以延续,也就是要人们重视现实的人生。而佛教则宣传因果报应,轮回转世,使人们希望在死后有个好去处。前者重生,后者重死,也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唐武宗灭佛和这种矛盾的存在与发展密切相关。 唐初,最早反佛的是傅奕。他认为佛教宣传不忠不孝,削发而揖君亲,佛经是妖书,它迷惑百姓:布施一钱,希万倍之报,持斋一日,冀百日之粮。有些愚昧之人造作恶逆,身坠刑纲,方乃狱中礼佛,口诵佛经,昼夜忘疲,规免其罪。这是乃追既往之罪,虚规将来之福,完全是欺骗。 在傅奕看来,且生死寿夭,由于自然;刑德威福,关之人主。乃谓贫富贵贱,功业所招,而愚僧矫诈,皆云有佛。这是窃人主之权,擅造化之力,其为害政,良可悲矣!显而易见,傅奕认为佛的作用和君主的权力是相互对立的。人的生与死是自然现象,刑德威福是人力所致。视富贵贫贱为佛的作用就是窃夺了君主的权力,为害于政。他还说:礼本于事亲,终于奉上,此则忠教之理著,臣子之行成,而佛逾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为了尊君奉亲,以行忠孝,他主张今之僧尼,请令匹配,即成十万余户,产男育女,十年长养,一纪教训,自然益国,可以足兵。这样,四海免蚕食之殃,百姓知威福所在,则妖惑之风自革,淳朴之化还兴。《旧唐书》卷79《傅奕传》。实际上这是以行忠孝的手段,达到巩固唐朝政权的目的。无疑这是儒家思想的根本所在。 韩愈自称是孔、孟思想的继承人。他反佛的情绪激昂慷慨,但其反佛的言论内容,没有超出傅奕思想的范围,仍然是指责佛教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不利于巩固唐朝政权。宪宗几乎杀了韩愈,并非因为他不知道韩愈对他忠心耿耿。韩愈被贬潮州刺史以后,又上书宪宗。宪宗道:昨得韩愈到潮州表,因思其所谏佛骨事,大是爱我,我岂不知?然愈为人臣,不当言人主事佛乃年促也。《旧唐书》卷160《韩愈传》。既然宪宗非常清楚儒家思想排佛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君主的地位,不言而喻,佛教和儒家的矛盾也就是政治上的分歧了。 杜牧也曾对佛教进行过猛烈的抨击。他尖锐地指出,崇佛者中,工商人伪内而华外,大秤大斛进,小秤小斛出,靠欺骗发财致富;基层小吏,靠敲诈勒索聚敛财富,也能如公侯家。上层大官,假公济私,公开掠夺,人不敢言。这些人心自知其罪,皆捐己奉佛以求救,希望有罪罪灭,无福福至。结果是今权归于佛,买福卖罪,如持左契,交手相付。《樊川文集》,第154页。完全是做交易。这和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正是背道而驰的。尔虞我诈,损国肥私,当然不利于巩固政权。这些被儒家指责者的所作所为,佛教认为事佛即可得福。这种矛盾只能日益激化。 武宗灭佛也考虑到佛教与政权的关系。他说:我高祖、太宗,以武定祸乱,以文理华夏,执此二柄,足以经邦,岂可以区区西方之教,与我抗衡哉!《旧唐书》卷18《武宗纪》。所谓以文理华夏,就是以儒家思想治理国家。唐太宗说过:少从戎旅,不暇读书,贞观以来,手不释卷,知风化之本,见政理之源。行之数年,天下大治,而风移俗变,子孝臣忠,此又文过于古也。《贞观政要》卷10《慎终》。唐太宗的文过于古,就是学习了治国的根本,收到了天下大治而风移俗变,子孝臣忠的效果。子孝臣忠,就是儒家思想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天下大治。武宗所谓的以文理华夏,自然也是这些内容。 会昌三年(843年)六月十三日,太子詹事韦宗卿撰《涅■经疏》20卷进呈武宗,武宗阅后怒不可遏。遂有敕道:银青光禄大夫守太子詹事柱国华阳县男食邑三百户韦宗卿,忝列崇班,合尊儒业;溺于邪说,是煽妖风。还说:而韦宗卿素儒士林,衣冠望族,不能敷扬孔墨,翻乃溺信浮屠,妄撰胡书,辄有轻进。《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4。最后,他命焚烧此书,不得外传。在武宗看来,韦宗卿是国家官员,衣冠望族,理应宣扬儒家思想,但他却迷信佛教,妄撰胡书。显然,武宗认为儒家思想是治国的根本,只有用儒家思想抵制佛教,才能治理好国家。由此可见,政治问题也是武宗灭佛的重要原因。 至于说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中国都是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佛教传入中国后,则是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韩昌黎文集校注》,第613页。更是反佛者的老生常谈。从傅奕到唐武宗都涉及这些问题。这种理论虽然极其肤浅,不值得一驳,但能够屡次谈起,产生一定影响,主要是因为其出发点是为了巩固以皇帝为中心的专制政权,最高统治者容易接受,这又说明,佛教与皇权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四佛道矛盾是灭佛的直接原因 佛教传入中国后,一方面和儒家思想常有冲突,另一方面又和土生土长的道教也矛盾重重。为了争取最高统治者的青睐,佛道两家常常进行激烈的辩论,从而两教的地位也常有变化。 北魏是鲜卑族建立的政权,鲜卑人是在和中原魏晋接触以后接受佛道二教的。最初,道武帝拓跋■、明元帝拓跋嗣,亦好黄老,又崇佛法。太武帝拓跋焘虽归宗佛法,敬重沙门,而未存览经教,深求缘报之意。及得(道士)寇谦之道,帝以清净无为,有仙化之证,遂行其术《魏书》卷114《释老志》。。故而后又灭佛。 北周武帝最初决定:以儒教为先,道教为次,佛教为后。《周书》卷5《武帝纪》。后又灭佛。到了唐代,贞观十一年(637年),太宗决定:道士、女冠宜在僧尼之前。上元元年(674年),高宗又决定,道士,女冠、僧尼不须更为先后。天授二年(691年),武则天又决定:释教宜在道教之上,僧尼处道士之前。景云二年(711年),睿宗又决定:僧尼、道士、女冠并宜齐行并集。《唐会要》卷49《僧道立法》。这都说明佛道之间的矛盾是长期的,不是偶然的。 佛教虽然是外来宗教,但其教义的理论深度远远超过道教,故而能够取得上层社会人士的信仰。从另一方面说,教义的某些内容也颇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例如,因果报应,轮回转世说,可使受苦受难的人们寄希望于来世。只要信佛,一切罪过,甚至死罪,也可以幸免。这些方面,道教都相形见绌。 在对待死的问题上,佛教宣扬只要信佛,死后可以成佛或到理想的另一世界去。而道教则扬言人可以长生不死,信道者可以修成神仙,到天上或海上去享受理想的生活。人死后是否可以成佛或到另一个世界去,无法验证;长生不死则实在不能实现。这就决定在争取广大群众方面道教也不如佛教。黄永年:《佛教为什么能战胜道教》见《佛教与中国文化》。 长生不死虽然不兑现,但作为最高统治者,为了保持自己的既得利益,永远据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他们总对长生不死抱有一线希望。同时,他们对道士所开的无法办到的仙药,也往往迷信自己的权威,认为自己可以得到。例如,会昌五年(845年)正月,道士为武宗开的仙药是:李子衣十斤,桃毛十斤,生鸡膜十斤,龟毛十斤,兔角十斤。这在一般人看来,当然是无稽之谈,但武宗却派人四处寻找。八月,又令诸道进年十五岁童男童女心胆,亦是被道士诳惑也。《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4。由此可见,道士为皇帝炼制长生不死药的手段,确有迷惑皇帝的作用。 事实上,确有不少皇帝迷信于此。清人赵翼总结说:古诗云: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自秦皇汉武之后,固共知服食金石之误人也。但是,唐代皇帝并未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而又以身试之。太宗因服药后,遂致暴疾不救。宪宗又惑长生之说,服金丹而暴崩。穆宗信道士饵金石而死。敬宗明知金石之不可服矣,但又被道士刘从政所迷惑,遣人到湖南、江南一带采药。武宗更早好道术,即位后又召道士炼丹药,结果又为丹药所误而亡。宣宗虽然杀了道士赵归真,还有人劝他方士不可听,金石有毒不宜服。但他又服太医李元白所治长年药,以致疽发背而崩。唐代服丹药者六君,穆、敬昏愚,其被惑固无足怪,太、宪、武、宣皆英主,何谓甘以身殉之?实由贪生之心太甚,而转以速其死耳。《廿二史■记》卷19《唐诸帝多饵丹药》。另外,高宗、玄宗也很重视道士炼丹制药,几乎为其所误。 赵翼的论述颇为深刻。正是由于皇帝贪生之心太甚,所以,道教虽然在理论上难以战胜佛教,但在这方面却能迷惑执迷不返的皇帝。不难看出,武宗崇道并非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道教利用了武宗的贪生之心太甚,欲以通过排佛而抬高自己的地位。 总而言之,唐朝皇帝是非常重视道教的。除了以上所述道士能迎合皇帝贪生之心太甚以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魏晋以来形成的门阀士族,到唐初虽已衰落,但还有相当的社会影响。李渊家族并非名门世家,为了抬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他们利用道教祖师老子姓李的巧合,尊老子为李唐皇室的祖先。这样一来,道教的地位自然也就大大提高了。 佛教在教义上的优势,使道教难以匹敌。于是道教就利用政治上优势排斥佛教。武宗灭佛正是这种矛盾的发展和激化。 道士赵归真对武宗灭佛起了煽风点火的作用。赵归真在敬宗时受到重视,武宗早就和他相识。李德裕曾劝武宗说:臣不敢言前代得失,只缘归真在敬宗朝入宫掖,以此人情不愿陛下复亲近之。武宗拒绝道:我尔时已识此道人,不知名归真,只呼赵炼师。在敬宗时亦无甚过。我与之言,涤烦尔。至于军国政事,唯卿等与次对官论,何须问道士。非直一归真,百归真亦不能相惑。《旧唐书》卷18上《武宗纪》。李德裕是武宗非常信任的宰相,但他不相信李德裕对赵归真的非议,而且赵归真在被文宗贬往岭南以后又被重用,可见武宗重视赵归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武宗灭佛是从重用赵归真等道士开始的。开成五年(840年)秋,武宗刚做皇帝就召赵归真等81人入禁中,同时还进行崇道活动。当时就有人反对。右拾遗王哲上疏,言王业之初,不宜崇信过当《旧唐书》卷18上《武宗纪》。,武宗置之不理。这主要是道教长生不死的骗术对他产生的诱惑作用。他重用赵归真等道士的原因也在于此。《唐语林政事上》载:武宗好神仙。道士赵归真者,出入禁中,自言数百岁,上颇敬之。与道士刘元靖力排释氏,上惑其说,遂有废寺之诏。《旧唐书武宗纪》也说:归真自以涉物论,遂举罗浮道士邓元起有长年之术,帝遣中使迎之,由是与衡山道士刘玄靖及归真胶固,排毁释氏,而拆寺之请行焉。这都说明武宗要求长生的愿望十分迫切,从而使他相信道教,排斥佛教。 武宗崇道的思想是与日俱增的。会昌元年(841年)六月,他以衡山道士刘玄靖为银青光禄大夫,充崇玄馆学士,并令其与赵归真于禁中修法录。会昌三年(843年)五月,筑望仙观于禁中。会昌四年(844年)三月,又以赵归真为左右街道门教授先生。由于武宗迷信道教,以赵归真为师,所以,赵归真常在武宗面前排毁释氏,言非中国之教,蠹耗生灵,尽宜除去,帝颇信之。会昌五年正月,敕造望仙台于南郊坛。时道士赵归真特承恩礼,谏官上疏,论之延英(殿)。《旧唐书》卷18上《武宗纪》。武宗仍然一意孤行。 崇道的同时,又生排佛。据《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所载,崇道与灭佛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会昌二年(842年)十月,武宗即有敕下:凡有违犯佛教清规戒律的僧尼,必须还俗。敕文还规定:有财产的僧尼,要没收其财产,不愿被没收者,必须还俗为两税户。很明显,这是政府与佛教在经济上发生利害冲突的反映。另外,有一名为眩玄的僧人自称可做剑轮,并谓可领兵打败回纥。结果他做剑轮失败,武宗将其斩首。此事更促使武宗灭佛。 会昌三年(843年)九月,因惑疑昭义节度使押牙■孙削发为僧,两街功德使又迫使大量僧尼还俗,甚至不少僧人被杀。 会昌四年(844年)二月,武宗又有敕下:不许供养佛牙。同时还规定:代州五台山,泗州普光寺,终南山五台,凤翔府法门寺,因寺中有佛指,故而不许置供及巡礼。另外,还对这些地方的僧尼进行检查,凡无公验者,并当处打杀,具姓名闻奏。还严格限制僧尼的自由。不久,武宗又有敕下:令毁拆天下山房蓝若,普通佛堂,义井村邑斋堂等,未满二百间不入寺额者。其僧尼等尽勒还俗,充入色役。 会昌五年(845年)三月,又开始了更大规模的灭佛。首先,规定天下寺舍,不许置庄园。其次,又令检查天下寺舍奴婢多少,财产情况如何。对诸寺的财产及货卖奴婢的收入全部没收。最后,又迫使几乎所有的僧尼还俗或失去自由。 综上所述,武宗时佛道之间的矛盾达到了非常尖锐的程度。道士乘机再制造舆论,宣称将有黑衣天子取代武宗,暗示僧人威胁武宗的地位,从而更使武宗坚定灭佛的决心。由此可见,道教利用政治的优势排斥佛教,是武宗灭佛的直接原因。于先生大作的主要内容,是论证武宗即位后宣宗隐身佛门,随时有取代武宗的可能,故而武宗竭力想除掉宣宗。提出这个论题的根据是一条谶语。《入唐求法巡礼行纪》卷4载:道士奏云:孔子云:李氏十八子,昌运方尽,便有黑衣天子理国。臣等穷惟黑衣者是僧人也,皇帝受其言,因此憎嫌僧尼。意云:李字十八子,为今上当第十八代,恐李家运尽,便有黑衣夺位欤。于先生引用大量的资料论证后得出结论说:唐武宗时期那句神秘的谶语极可能是有来历的,其中说的黑衣天子,须是暗指避入佛门的皇叔李忱(唐宣宗)。于先生正是根据这个线索,认为武宗灭佛的原因是武宗与宣宗的权力斗争。这就是武宗迫害僧尼的原因。 其实,这条谶语出之于道士之口,只能说明佛道之间的矛盾,不能说明武宗与宣宗的权力斗争。恐李家运尽,便有黑衣夺位,显然是说有以黑衣为标志的人要对李唐皇帝取而代之。如果宣宗代替武宗,只是李家内部由十八代到十九代的问题,根本没有必要恐李家运尽。这更进一步说明,武宗灭佛并非查杀宣宗。再者,以黑衣暗示佛教徒要改朝换代者并非始于唐武宗灭佛时。南北朝时,宇文泰就因为自古相传,黑者,得也,谓有黑相当得天下,犹如汉末讹言黄衣当王,以黄代黑承运之象,言黑亦然。所以周太祖(宇文泰)挟魏西奔,衣物旗帜并变为黑,用期讹谶之言。《广弘明集》卷8《叙周武帝集道俗议灭佛法事》。不难看出,这是宇文泰对北魏改朝换代的手段。北齐皇帝也因术士言亡高者黑衣,由是自神武(高欢)后,每出行,不欲见沙门,为黑衣故也。《北齐书》卷10《高欢传》。齐文宣帝高洋崇佛,曾命道士皆剃发为沙门,致使齐境皆无道士。《资治通鉴》卷166绍泰元年八月条。但他还相信这种谶语,牵强附会的认为黑莫过于漆,漆与七同音,故而将其七弟高涣杀死。因此,如果说这是反佛者从政治上攻击、陷害佛教,倒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任何一个皇帝都害怕自己至高无上的权力被人夺去,所以,这种谶语很容易发挥作用。唐武宗灭佛时,道士有意煽动武宗进一步灭佛,散布这种谶语,也不过是前人的故伎重演,为什么就是针对唐宣宗呢! 第四,于先生说:武宗灭佛不久,宣宗即位,马上大兴佛教,恐怕根本原因也在于:佛门曾是宣宗的避难之所,而又为宣宗隐藏付出了代价。所以,宣宗兴佛教实在有还原报恩之深刻动机在。故而才不顾大臣之恳切论谏,兴佛于既毁之后。 首先,应当明确,前一个皇帝灭佛,后一个皇帝兴佛,这不是唐代佛教兴衰的特点。北魏太武帝灭佛,文成帝即位就立即初复佛法《魏书》卷5《高宗纪》。。北周武帝灭佛禁道,周宣帝即位,很快就初复佛像及天尊像《周书》卷7《宣帝纪》。。由此可见,武宗灭佛不久,宣宗即位马上就大兴佛教,并不能说明武宗与宣宗的根本对立。多次灭佛都能很快得到恢复,主要是佛教在中国的发展日益中国化了,在中国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作为一种精神力量,也往往有助于最高统治者巩固自己的地位,所以,用暴力手段灭佛是不能持久的。代宗末年,剑南东川观察使李叔明上言:佛道二教,无益于时,请粗加澄汰。德宗曰:叔明此奏,可谓天下通制,不唯剑南一道。后经众臣议论,都官员外郎彭偃有理有据地补充了李叔明的意见。虽然上颇善其言,但因为大臣以二教行之已久,列圣奉之,不宜顿扰,宜去其太甚。其议不行。《旧唐书》卷127《彭偃传》。由此可见,即使认识到佛教对国家的危害,灭佛的措施也难以实行。 杜牧(803—853年)是一个激烈的反佛者,但他又认为佛教本牢根大,不能果去之。宣宗即位,因为佛尚不杀而仁,且来中国久,亦可助以为治《樊川文集》,第155页。。故而对佛教有所恢复。恢复佛教也是逐步的,有限度的,谈不上是大兴。 大中元年(847年)闰三月宣宗敕:会昌季年,■省佛宇。虽云异方之教,无损致理之源,中国之人,久行其道,厘改过当,事体未弘。其灵山胜境,天下州储,应会昌五年四月所废寺宇,有宿旧名僧,复能修创,一任主持,所司不得禁。《旧唐书》卷18下《宣宗纪》。敕文中要恢复的寺宇,只限于会昌五年四月所废者,恢复的程度是有宿旧名僧,复能修创者。这当然不能视为大兴佛教,至于说宣宗不顾大臣之恳切论谏而兴佛教,也不符合事实。 大中五年(851年)六月,进士孙樵上言:愿早降明诏,僧未复者勿复,寺未修者勿修。七月,中书门下奏:度僧必须慎重。乡村佛舍,请罗兵日(停止对吐蕃用兵后)修。十月,中书门下又奏:今边事已息,而州府诸寺尚未毕功,望切令成之。其大县远于州府者,听置一寺,其乡村毋得更置佛舍。这些对恢复佛教要考虑轻重缓急,还要量力而行的建议,宣宗都表示从之。《资治通鉴》卷249,大中五年六月十七日。大中十年(856年)十月,宣宗又下敕,指定于灵感、会善二寺设戒坛,僧尼只有在此二坛受戒才能得到公牒。可见对僧尼在数量上的恢复也有严格的限制。这些都说明宣宗不是不顾大臣的恳切论谏,一意孤行地兴佛,而是逐步地、有限度地恢复佛教。 其次,反佛者根本没有从理论上驳倒佛教盛行的理由,而且,还常常在论战中失败。例如,反佛者常说:三王无佛而年永,二石有僧而政虐;损化由于奉佛,益国在于废僧。而崇佛者则反驳道:亡秦者胡亥,时无佛而土崩,兴佛者汉明,世有僧而国治;周除佛寺而天元之祚未永,隋弘释教而开皇之令无虐。盛衰由布政,治乱在庶官,归咎佛僧,实非通论。《广弘明集》卷15《内德篇》。崇佛者把政治的盛衰归结为执政者本身,当然比反佛者归结为是否崇佛更能服人。另如,反佛者都认为:佛法本出于西胡,不应奉之于中国。崇佛者则以事实驳斥道:夫由余出自西戎,辅秦穆以开霸业;日■生于北狄,侍汉武而除危害。师以道大为尊,无论于彼此;法以善高为胜,不计遐迩。《广弘明集》卷15《辩惑一》。显而易见,崇佛者的说理更为深刻。因为反佛者的软弱无力,所以,从南北朝到唐代,虽有三次灭佛,但佛教还是显示了不可阻挡的愈益盛行之势。 再者,灭佛也带来一些不利于社会安定的因素。《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4载:唐国僧尼本来贫,天下僧尼尽令还俗,乍作俗形,无衣可著,无物可吃,艰穷至甚。冻饿不彻,便入乡村,劫夺人物,触处甚多。州县捉获者,皆是还俗僧。李德裕也说:自有还僧以来,江西劫杀,比常年尤甚。自上元至宣池地界,商旅绝行。《李文饶文集》卷12《请淮南等五道置游奕船状》。有些还俗僧生活困难,扰乱社会秩序,被视为器识深远,久历艰难,备知人间疾苦《旧唐书》卷18下《武宗纪论》。的宣宗,恢复佛教,给这些人提供生活出路,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基于以上原因,宣宗恢复佛教,就不是针对武宗本人的问题,而是崇佛者对反佛者斗争的又一次胜利。 宣宗生于元和五年(810年),到会昌二年(842年)他32岁。武宗应该知道宣宗的年龄。如果这时搜捕宣宗,首先应该从三十多岁的僧人中去找。其次,于先生很重视的《中朝故事》中又明确说,宣宗寻请为僧,游行江表间。从长安到江表,又有一个地域的范围。按照常规,依年龄、活动的地域查找逃者,是最有力的证据,其他像入佛门的时间、在佛门中的地位等,都是弹性很大,容易弄虚作假的。 《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载:会昌二年(842年)十月九日敕下:天下所有僧尼解烧练、咒术、禁气、背军、身上杖痕、鸟文、杂工巧、曾犯淫养妻、不修戒行者,并敕还俗。烧练,指合练金丹;咒术,即念咒语行术法;禁气,是修身练仙的法术;背军,指离开军队为僧的;身上杖痕鸟文,指受官刑的人;杂工巧,指各种特殊的手工技艺。这些内容,既没有地域、年龄的限制,也不符合宣宗的身份。宣宗即使隐身佛门,也不会加入这些非佛门主流的行列;他只有按照正统的僧人打扮自己,才容易隐藏下来。再者,《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所载的武宗排佛敕文中都把僧尼相提并论,宣宗不可能隐身于尼中。这说明武宗的灭佛令根本没有针对宣宗的意思。 会昌五年(845年),武宗敕下:从四月一日起,年四十岁以下僧尼还俗,从十六日起,五十岁以下僧尼还俗,从五月十一日起,五十岁以上无祠部牒者还俗。后来,外国僧尼也必须还俗回国。为了查杀宣宗,使包括外国僧人在内的全部僧尼还俗,至少所有的尼和外国僧是被冤枉了。即使宣宗隐身于僧中,僧还俗为民后,宣宗还可以隐身于民间,不能达到查杀的目的。如果真的要查杀宣宗,完全可以运用其他手段,如使认识宣宗的宦官或官员直接查找,或迫使与宣宗关系密切的人员提供线索等,都是更为有效的措施,何必一定要大海捞针呢?因此,把这看作是对在逃的宣宗之搜捕、追拿,很难令人信服。 第三,于先生说:灭佛过程中,对僧尼进行了残酷的、非理性的迫害与杀戮,仅会昌三年九月,为了追拿一个可能隐身于僧人中的小小逃犯,京兆府竟一次打杀新裹头僧三百余人。当时,僧尼几乎被剥夺了一切生存的条件,寺舍被拆毁,钱财被没收,衣物被烧毁。而一旦稍有违越,就构成犯罪,擅自出寺要被处死;不伏还俗要被决杀;自藏僧衣也要打杀甚至无公验,新裹头僧都成了死罪。这种情况,恐怕只能用强烈的恐惧与仇恨来解释。而恐惧与仇恨的来源,恐怕正是武宗与宣宗之间势不两立的权力斗争。武宗对僧尼进行残酷的迫害与杀戮,确是事实。但于先生所举事例,恰巧不能说明武宗与宣宗的矛盾。 会昌三年(843年)四月,昭义节度使刘从谏死,刘从谏侄刘稹请求为兵马留后。武宗接受宰相李德裕建议,派成德节度使王元逵、魏博节度使何弘敬等率军征讨。九月,又对在京的昭义节度使进奏院采取了行动。 进奏院是节度使驻京的办事机构。昭义节度使进奏院在平康坊,万年县领。当时,昭义节度使的押牙■孙在京。武宗派兵逮捕■孙,■孙走逃,只将其妻子儿女杀死。因为有人报告:潞府留后押牙■孙剃头,今在城,僧中隐藏。于是,武宗敕令两街功德使(元和二年后管理僧尼道士的官员)清查城中僧,公案无名者尽勒还俗,递归本贯。还对近住寺僧不委来由者尽捉。京兆府捉新裹头僧,于府中打杀三百余人。《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4。非常清楚,这次行动的目的是捉拿昭义节使押牙■孙,因B06A孙可能刚剃发为僧,所以,打击范围只限于新裹头僧,更不包括尼在内。这种有目的有范围的迫害僧人,当然和查杀宣宗无关。于先生大作的主要内容,是论证武宗即位后宣宗隐身佛门,随时有取代武宗的可能,故而武宗竭力想除掉宣宗。提出这个论题的根据是一条谶语。《入唐求法巡礼行纪》卷4载:道士奏云:孔子云:李氏十八子,昌运方尽,便有黑衣天子理国。臣等穷惟黑衣者是僧人也,皇帝受其言,因此憎嫌僧尼。意云:李字十八子,为今上当第十八代,恐李家运尽,便有黑衣夺位欤。于先生引用大量的资料论证后得出结论说:唐武宗时期那句神秘的谶语极可能是有来历的,其中说的黑衣天子,须是暗指避入佛门的皇叔李忱(唐宣宗)。于先生正是根据这个线索,认为武宗灭佛的原因是武宗与宣宗的权力斗争。这就是武宗迫害僧尼的原因。 (声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非本站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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