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宣布独立。而在此之前,中国历届政府都为保留这块领土付出了种种努力。 1、清政府时期 早在19世纪的80年代,沙俄就开始通过不平等条约不断在外蒙古扩张势力,把外蒙视为它的势力范围。1911年,中国爆发了辛亥革命。早已觊觎外蒙的沙皇俄国,利用清朝政府危在旦夕,无暇顾及边防的时候,由其驻库伦(即现在的乌兰巴托)总领事出面,策动外蒙古的活佛和王公们脱离中国。11月30日,外蒙活佛哲布尊丹巴在库伦宣布“独立”,成立“大蒙古国”。接着,俄蒙军队包围了清政府驻库伦的办事大臣衙门,解除了清军的武装,并将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 2、北洋政府时期 民国成立后,袁世凯的北京政府在外蒙古问题上,面临着艰难的选择:找库伦当局谈判,遭到拒绝;武力镇压又遭沙俄政府的强烈干涉。内外交困的北京政府别无出路,只得与沙俄谈判寻求解决外蒙问题。1913年11月,沙俄当局迫使北洋政府签订了《中俄声明》。声明虽然也承认外蒙古是中国的一部分,要求外蒙取消独立,却规定中国不得在外蒙古派驻官员,不驻军,不移民;逼迫中国承认外蒙的“自治权”(即在形式上承认中国对外蒙的所谓“宗主权”),由俄国实际控制外蒙。 1915年6月7日,沙俄政府、外蒙当局和北洋政府三方又在外蒙的恰克图签订了《中俄蒙协约》,确认1913年的“中俄声明”,并予以具体化。据此,1915年6月9日外蒙宣布取消“独立的大蒙古国”。时任总统的袁世凯册封外蒙活佛哲布尊丹巴为“呼图克图汗”,并赦免搞“独立”的有关人员。外蒙实行所谓“自治”;但实际上日益沦为沙俄所控制的地方。 1917年,俄国爆发了十月革命。新成立的苏维埃政府虽然在1919年和1920年两次发表对华宣言,宣布废除沙俄与中国订的不平等条约,放弃从中国掠夺的一切。但是,在外蒙古问题上,它却继承了沙俄的衣钵。以后的事态发展表明,苏维埃俄国不想,也没有把外蒙古真正看做是中国的领土。1919年7月25日(也就是发表第一次对华宣言后不久),苏俄政府对外蒙也发表了一个声明,说,“外蒙古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它的一切权力属于蒙古国,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它的内政”。并表示,苏俄要求立即同外蒙古建立外交关系。 其间,来了一个插曲:1919年11月7日,外蒙当局又突然致电北京政府,要求取消“自治”,恢复前清的旧制。几年前闹独立的外蒙古封建势力难道真想回到祖国的大家庭中来吗?不是的。外蒙古本来是靠了沙俄的支撑来维持其“自治”的。现在沙俄政府垮了台,远东的沙俄残余势力自顾不暇。外蒙的外援断绝,于是导致了财政困难、社会混乱,民众反对“自治”。库伦当局难以自保,只得求助于北京。于是,北洋政府的总统徐世昌顺水推舟,在11月22日下令取消外蒙的“自治”,恢复旧制;同时,废除1913年的《中俄声明》和1915年的《中俄蒙协约》。 但是时当时北洋军阀由于直皖战争,内斗激烈,北方局势混乱。于是,各种外部势力又想混水摸鱼。远东白俄的军队在东北日本军人的支持下侵入外蒙古,是年的2月21日,他们占领库伦,扶植起新的政权。外蒙古的活佛、王公们又一次宣布“独立”。接着,苏俄红军借口白俄军队入外蒙,也进军库伦。7月,在红军的支持下,外蒙古成立了亲苏的新政府,实行君主立宪制。 11月5日,外蒙古宣布成为“独立国”,建立“人民革命政权”。同日,苏联和外蒙古订立了《苏蒙修好条约》,双方相互承认为合法政府。为了保护这个政权,苏俄军队一直留驻到1925年3月。北洋政府对苏俄的出兵以及随后成立的政府,虽然提出过抗议,但鞭长莫及、无能为力。 3、国民政府时期 1924年11月26日,外蒙古政府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度,成立了“蒙古人民共和国”。当时,中国的政局长期混乱:南北对峙,北伐战争,蒋介石反革命政变,国共分裂,中苏断交;以及1931年“九一八事件”后东北沦陷和1937年抗战开始。没有一个中国政府有能力去处理在苏联保护下的外蒙问题。事实上,外蒙古从此就脱离了中华大家庭,日益成为苏联的卫星国。苏联也不再承认中国对外蒙古的主权问题了。 例如,苏联为了自身的安全,于1941年4月13日同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并且双方发表联合声明说:为了维护两国的友好关系,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这样,两个本来都属于中国的领土成了他们手中的赌注。这是苏联外交史上很不光彩的一页。对此,重庆的国民政府外长王世杰曾郑重声明“绝对不能承认”,他强调说:“《苏日中立条约》,对于中国绝对无效。” 二战临近结束的时候,眼看即将成为四大战胜国之一的中国,在外蒙古问题上却再一次遭到沉重打击。1945年2月,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和斯大林在雅尔塔举行三国首脑会议。在商讨对日作战问题时,斯大林提出苏联对日作战的条件之一是“外蒙古的现状须予维持”。斯大林的要求得到了罗斯福和丘吉尔的同意。他们并就此签订了一个秘密的协定,世称“雅尔塔协定”。斯大林所说的“现状”就是指的“蒙古人民共和国”。斯大林知道这是件很烫手的事,所以提出由美国出面通知中国政府,并取得其同意。 这是他们背着中国搞的一笔肮脏交易,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公然践踏了公认的国际准则。1945年6月15日,美国驻华大使赫尔利奉命把雅尔塔协定的内容正式通知了蒋介石。蒋介石感到愤怒,却又无可奈何,只得同意派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外交部长王世杰和蒋经国赴莫斯科谈判。 隔不久,1921年外蒙古又闹起了第二次“独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945年6月底至8月中旬,中苏双方在莫斯科举行多次会谈,争论激烈。斯大林几乎是以威胁的口吻对宋子文说:外蒙古必须独立。如果中国不同意,苏联就不会出兵打日本。中国事实上已无力来管理外蒙,何况目前外蒙和内蒙正准备联合起来要搞大蒙古共和国,这将危及华北。宋子文据理力争,毫无结果;也曾经提出过给外蒙“高度的自治权”的主张,作为妥协,但苏方一概拒绝讨论。 这样,在严酷的既成事实面前和强大的国际压力下,无可奈何的蒋介石只得指令宋子文接受苏方条件,同意“苏联出兵击败日本后,在苏联尊重东北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新疆的内部事务;不援助中共”等条件下,允许外蒙古独立。1945年8月14日,宋子文、王世杰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附件。双方关于外蒙问题的换文是这样说的:“鉴于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愿望,中国政府同意,将在日本战败后举行公民投票以确定外蒙的独立。” 当然,所谓“公民投票”,也不过是蒋介石为了下台阶而采取的一种办法。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当局一手操办了这次“公民投票”(记名投票)。据外蒙古方面的报道称:共有49万选民,“98%的选民参加了投票,一致赞成独立”。奉命前往观察外蒙古“公民投票”的国民政府内政部常务次长雷法章,事后对这次投票的评介是:“其办理投票事务人员,对于人民投票名为引导,实系监视,且甚为严密”,“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下,以公开之签名方式表示赞成独立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 1946年1月5日,国民政府正式承认外蒙古的独立。蒋介石在大陆垮台、逃往台湾后,1953年,他宣布废除1945年中苏条约中关于外蒙古的换文,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而且还在国民党的中央会议上,沉重地“检讨”了一番,说:“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我本人仍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后 1949年10月,中国的内战以共产党的奇迹般的胜利震惊了世界,国民党的军队被赶到台湾,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蒋介石在退到台湾后,对斯大林没有遵守《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的条款感到愤慨,并以苏联违约为由,在联合国状告苏联(当时虽然大陆已经易手,但在联合国,中华民国仍然拥有中国的合法代表权,并且是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从而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联合国对此予以承认。这就是至今在台湾的中华民国版图上还包括外蒙古的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主管中国政局后,由于当时与苏联同属于社会主义阵营,意识形态开始束缚中国领导人的手脚。斯大林蛮横强硬的立场,使新中国的领导人在国家统一与社会主义大家庭之间左右为难。而新中国百废待兴,又需要苏联的大量援助。毛泽东第一次出访苏联,本打算与斯大林讨论黑龙江以北的土地、巴尔喀什湖以东的土地和外蒙古问题,却受尽了斯大林的冷落。最终在与苏联签订《中苏友好互助同盟条约》时,也被迫承认了"蒙古人民共和国"。 抗日胜利,国内战争接近尾声,当中共军队要跨过长江的时候,斯大林发难了。条件就是要中共不要打过长江,维持南北两个政府分别自治,走德国、朝鲜等国家的方式。目的就是要中共做他的附属国。毛泽东当然不同意,另外一个方案就是蒙古独立,保持中苏之间有一条缓冲带。否则将不再支持共产党,还要长期占领苏联红军从日本人手里抢来的黑龙江地区。无奈,毛泽东答应了外蒙独立。 (声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非本站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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