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7月28日,奥匈帝国向塞尔维亚开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北洋政府先是“中立”,后来几经周折,终于在1917年8月14日,宣布“与德奥两国同时入于战争之状态”,与两国所签条约一律废止。对于中国参战的好处,早在战争爆发之初,梁士诒即有所预见,他对袁世凯说:“德奥以小敌大,战之结果,必难悻胜,在我见,正不妨明白对德绝交宣战,将来与和议中取得地位,与国家前途,深有裨補。” 1、参加一战,有利于中国改善国际地位 1915年5月,中国政府被迫签下“二十一条”,袁世凯问陆徵祥有什么补救办法,陆徵祥回答:“只有参战,到和会时再提出,请各国修改。”袁世凯死后,主政的段祺瑞亦相信,“日本既已加入,我若不参加,日本对青岛势必染指掠夺”,而“德国虽系当今之强国,但众怒难犯,料其难以取胜,将来协约国取得胜利,中国将成局外之人,而我国参加,那将迥然成另一局面,到时中国也是战胜国之一,和会上有我一席之地, 必将提高中国之国际声誉。”除了争取国际地位外,段祺瑞还有一个动机,那就是借此抑制日本在华势力的发展。 中国参战后,即收回德、奥在天津、汉口的租界,撤销两国领事裁判权,同时获得协约国许诺:庚子赔款自1917年12月起暂缓五年偿还(俄国仅同意缓还1/3),免加利息;德奥赔款永远撤销(占庚子赔款总数的20.91%,其中德国9000余万两,奥匈400万两);改变《南京条约》“协定关税”条款规定的5%固定税率,允许中国提高5%关税;天津周围20里内允许中国暂时驻军,以防范德奥侨民。 2、除收回各种政治特权外,另可折合现金2.5亿元 中国没有出兵欧洲,但也实际援助了协约国,宣战以前,北洋政府即采取“明守中立,暗事参加”的“以工代兵”办法,派遣华工出国。“一战”期间,英法俄三国共招募华工30万人,为他们从事建筑、修路等体力工作,还有为数不少的华工被违约送上战场,在战火中修工事、运弹药、抬担架,沙俄甚至将华工“编为军队,作前线冲锋之用”,战争期间,有约5万华工死亡。 因有以上作为,中国在战后得以战胜国资格,参加巴黎和会,在和会上,中国代表据理力争,终没能使日本在和约上声明归还青岛,山东问题外,和约上还确认了废除德国领事裁判权、取消德国庚子赔款、赔偿中国战争损失等内容。一旦中国拒签,未来就要同德国单独媾和,到那时,中国未必还能获得这么多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北洋政府倾向于签约,而保留山东条款,但是国内民意已然沸腾,爆发了五四运动,中国代表只得拒签了《凡尔赛和约》,不过,中国在巴黎和会上成为国际联盟的创始会员国。让人庆幸的是,学生们的游行活动并没有使中国外交陷于绝境,通过华盛顿会议,中日两国先后签订《解决山东悬案条例》《鲁案细目协定》,中国有条件地收回青岛。 1924年《中德协约》、1926年《中奥通商条约》签订,北洋政府不仅获得《凡尔赛和约》中有利于中国的条件,还从德国获得约8400万元的战争赔款。加上中国战时所获的德国船只,以及被免去的庚子赔款,中国总收益达2.5亿元。 总的来说,中国参加“一战”,不仅成功地融入世界格局,还以较小付出,收获了丰厚的回报,堪称是一次辉煌的外交胜利,唯“五四运动”之事,迄今仍有待后人深思。 (声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非本站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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