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文学主要涵盖了宋代的词、诗、散文、话本小说、戏曲剧本等等,其中词的创作成就最高,诗、散文次之,话本小说又次之。宋代文学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特殊地位,它处在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即处在中国文学从“雅”到“俗”的转变时期。 词作为新兴的诗歌形式,从隋唐发轫,至宋代进入鼎盛时期。唐圭璋先生所编《全宋词》收词人千家以上,词作二万首。最近还陆续有所增补(如孔凡礼先生《全宋词补辑》等)。虽因词在开始时还未被承认为“正统”文学,亡佚很多,但目前搜集的成果就足以反映出宋词的繁荣兴盛和丰富多彩了。 前人论词,有“婉约”、“豪放”之说,历来聚讼纷纭。此说首见于明张綖所作《诗馀图谱》。其《凡例》后有按语说:“词体大略有二:一体婉约,一体豪放。婉约者欲其辞情酝籍,豪放者欲其气象恢弘。盖亦存乎其人,如秦少游之作,多是婉约,苏子瞻之作,多是豪放。大抵词体以婉约为正。”张綖关于婉约、豪放的界说,是从艺术风格着眼的,但又把它们看作词的两“体”,后人又引申为两“派”(如王士祯)。这就与宋词实际风格的多样性发生矛盾:宋词显然不止这两种风格,即以豪放派创始人苏轼的作品而言,真正豪放者也不过二三十首,争论即由此产生。 其实,在许多词学家的具体评论中,豪放、婉约两派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文学流派,也不是对艺术风格的单纯分类,更不是对具体作家作品的逐一鉴定,而是指宋词在内容题材、手法风格特别是体制声律方面的两大基本倾向,对传统词风或维护或革新的两种不同趋势。认识这种倾向和趋势对于宋词的深入研究是有重要意义的。大致说来,苏辛豪放词派即革新词派,与传统婉约词派的不同在于:在内容题材上,婉约派坚守词为“艳科”、“诗壮词媚”的樊篱,抒情则男欢女爱,伤春伤别,状物则风花雪月,绮罗香泽,豪放派扩大了词的题材,提高了词的意境。 苏轼手中,诸凡记游、怀古、赠答、送别,皆能入词,几乎达到“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艺概·词概》)的境地;南宋辛派词人,更把表现爱国精神作为词的主旨,标志着宋词的最高思想成就。在手法风格上,前者长于比兴,以清切婉丽为当行本色,后者善于直抒胸臆,以豪健奔放为主要特色。在体制声律上,前者强调合乐,如李清照《词论》要求词“协音律”、“可歌”,并批评苏轼“往往不协音律”,后者却重文不重声,不肯迁就声律而妨碍思想感情的自由表达,所谓“横放杰出,自是曲子中缚不住者”(《能改斋漫录》卷十六)。这是宋词中实际存在的两大倾向和趋势。 应该指出,北宋以来不少词评家把豪放、婉约说成“正格”、“别格”的观点,是错误的。署名陈师道的《后山诗话》说:“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并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四库总目提要》卷198也说,词应“以清切婉丽为宗”,苏辛一派词“寻源溯流,不能不谓之别格。然谓之不工则不可。”他们虽然承认苏辛词“工”,但又囿于传统成见,把它视为“非本色”、“别格”,对苏辛词派的革新意义没有足够的认识。 但解放以来有的论者又把两派说成“主流”、“逆流”的观点,也是错误的。一般被认为婉约派的作家,情况复杂,但都取得不同程度的思想艺术成就,逆流说导致全盘否定,显然不符实际;豪放派作家不仅仍有一些婉约之作,而其豪放词往往吸收、融化婉约词的艺术手法,仍然保持词区别于诗的特性,并不被诗同化。我们为“大江东去”这种俯仰古今的巨大感慨所感动,也能体味“扬柳岸,晓风残月”的侧悱缠绵的羁旅者的心情;张元干《贺新郎·送胡邦衡谪新州》、岳飞《满江红》、张孝祥《六州歌头》、陈亮《念奴娇·登多景楼》乃至辛弃疾的许多佳篇,固然大声镗鞳(tangta,鼓鞞声),悲歌慷慨,充分体现了时代的精神,但周邦彦《兰陵王·柳》、史达祖《双双燕》、吴文英《莺啼序》、王沂孙《齐天乐·蝉》等体物精细的工笔之作中,也包蕴着回肠荡气的情操。春兰秋菊,各尽其妙,都能满足人们多方面的审美需要。在充分估计豪放词派革新意义的前提下,应该把两派统一起来。 宋词是中国词史上的顶峰,其影响笼罩以后的整个词坛。宋词实际上是宋代成就最高的抒情诗,使它取得了与“唐诗”、“元曲”等并称的光荣。 (声明:文章内容来源网络,非本站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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